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市监联﹝2020﹞7号)和《关于扎实有效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黑竞审联办发﹝2020﹞3号)要求,我局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我局没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需要修改、废止的政策措施。下表中7件文件因工作已完成、已制定新文件等情形废止。另有1件牵头实施的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因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均发生变化,待国家文件出台后,将启动修订程序。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