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区市场监管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药监局各分局,市网监中心: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86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管理
自《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86号)发布之日起,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仅从事《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品种经营的,仅需取得具有销售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不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含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可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关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范使用
《目录》中产品对应的分类目录为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对于经营2002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产品可对照执行(见附表)。
附表.2002和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产品对照
(注:第11项、第12项和第13项医疗器械2002版目录名称和2017版目录名称均按照《6840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2013版)》执行。)
三、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的规定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当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入驻企业资质及产品资质的审核义务,对于仅从事《目录》中品种经营的企业,仅需要审核营业执照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范围,不需审核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含医疗器械网络销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双随机”、互联网监测、抽验等监管手段,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做好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其中对于《目录》中电子血压计、避孕套等群众关心、舆情关注的医疗器械产品,各单位要通过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网络监测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处理,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市药监局。
(二)做好医疗器械网络监测及线索查处工作
北京市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手段,结合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目录》中品种的监测工作。要认真做好违法线索取证和移转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单位要将此公告与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有机结合,加强受理窗口、网上解答多种方式咨询服务、政策解读。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企业、行业的自律意识,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86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86号)
如果您有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认证、体系或临床方面的问题,金飞鹰可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以帮助您的产品及早进入国内外市场,面向全球。
全国服务热线:400-888-7587
深圳:黄经理 15014070691、于经理 15817470642、罗经理 13538103052
广州:林经理 13602603195
江苏:刘总 13898883979
湖南:邓总 15013751550
四川:刁总 13602599439
软件开发:钟经理 15889903389
深圳:南山区前海路3101号-90振业国际商务中心2401
广州:黄埔区科学城科珠路232号益科智能创新园2栋218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5号君风生活广场17栋918
湖南: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238号东帆国际大厦1823、1824号
四川: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2栋1单元12层1209号
PS:我们运营的订阅号 金飞鹰药械技术咨询集团(ID:jfy-china)为很多客户朋友提供了最新的法规动态、公告通知、行业资讯,欢迎大家同时关注!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文整理:金飞鹰药械
免责声明:文章及图片部分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我们对上述内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