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各相关处室、局直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器》(GB 8368-2018,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2018年3月15日发布,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新标准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新标准。2021年4月1日后生产的“一次性使用的、与输液容器和静脉器具配合使用的重力输液式输液器”产品必须符合《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重力输液器》(GB 8368-2018)的规定。
二、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积极推广使用新标产品。2021年4月1日后生产的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一律不得经营、使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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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文整理:金飞鹰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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