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飞鹰集团官网!

专注国内外医疗器械咨询服务

国内外注册 · 许可备案 · 体系辅导 · 培训 · 软件开发

400-888-7587

0755-86194173、13502837139、19146449057

020-82177679、13602603195

四川:028-68214295/68214297、13602599439

湖南:0731-22881823、15013751550

行业干货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行业干货

返回列表 返回
列表

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快到期了,应何时提出延续申请?

延续申请 行业干货

最近有客户跟我们咨询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时限问题,今天我们就将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的延续申请时限汇总到一起,觉得有用别忘点赞+在看哦~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同样为五年,而对于其延续申请时限,《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申请。



往期精彩推荐


#

拟在外省注册的医疗器械,能否委托本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

医疗器械延续注册时可否删除部分型号规格?

#

企业拟提交自检报告,注册体考时有哪些重点关注和事项?

#

仅存放过期医疗器械并未实际使用,也算是违法行为吗?

#

产品结构组成中某个部件属于非医疗器械,在注册证中如何体现?

#

申请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需满足什么条件?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金飞鹰

深圳:0755-86194173

广州:020 - 82177679

湖南:0731-22881823

四川:028 - 68214295


常用查询:
美国FDA AAMI ANVISA 意大利:国家卫生所 更多国外查询>>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国家局医疗器械标准目录库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 国家局临床试验机构目录库 国家局评审进度查询 国家局器械注册审批进度查询 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受检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多国内查询>>
咨询 咨询

电话

400热线

400-888-7587

深圳热线

0755-86194173、13502837139、19146449057

广州热线

020-82177679、13602603195

微信

二维码

微信公众

二维码

小程序

邮箱

企业邮箱

6176774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