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2023年第55号)》,通过查看附件我们可以发现本次不合格化妆品主要涵盖染发剂、洗发水、沐浴露、牙膏以及护发精油等:
以上仅作部分展示,如需查看全部批次产品,请点击此处阅读原文附件
目前国家药监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要求天津、上海、浙江、广东、广西(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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