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飞鹰集团官网!

专注国内外医疗器械咨询服务

注册认证 · 许可备案 · 体系辅导 · 企业培训

400-888-7587

0755-86194173、18194049075 、18628333580、19146449057

020-82177679、13602603195

四川:028-68214295、15718027946

湖南:0731-22881823、15013751550

法规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法规动态

返回列表 返回
列表

重磅!“三品一械”广告新规来了!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全面升级

image.png



各位行业同仁注意了!事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业内俗称“三品一械”)的广告审查,即将迎来重大变化!

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官网发布公告,正式就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非同小可,不仅是小修小补,而是针对当前直播带货、网络种草等新业态下的广告乱象,重拳出击,同时为合规企业“减负”。

为了让大家快速看懂这份长达48条的新规,我们梳理了三大核心看点:

01
 严字当头!剑指“神医”“神药”乱象

新规最核心的基调就是严管,坚决堵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漏洞。

  • 禁止“超说明书”宣传:今后,“三品一械”广告中,不得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理论引用、观点表述。那些打着“专家研究发现”、“民间偏方”旗号的擦边球内容,将被全面禁止。

  •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广告必须显著标明关键信息(如禁忌、不良反应等),不能藏在角落里用小字带过,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 直播带货纳入监管:针对当前火热的网络直播营销,新规明确衔接《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要求。这意味着,主播在直播间里推销药品、保健食品,不能信口开河,必须严格遵守广告审查规定,“网红”也不能例外

📌 医疗器械广告特别红线
新规对医疗器械广告提出了更细化的禁止性要求:

  • 不得利用科研单位、专家、患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即医疗器械广告严禁“专家背书”和“患者证言”);

  • 不得明示或暗示可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例如不能宣称某理疗仪“包治百病”;

  • 不得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天然”等绝对化或误导性用语

  • 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器械广告
    这意味着,过去一些家用医疗器械通过软文、科普视频隐形带货的做法,将被全面封堵。


02
企业减负!这些情况不用再申请审查

既要管得严,也要服务好。为了让企业少跑腿、降成本,新规在严格监管的同时,送出了“大礼包”。

  • 灵活调整放宽限制:以往广告必须分毫不差按照审查内容发布。新规允许企业在合规前提下,对视频长宽比、字体、背景颜色、产品价格等进行适度调整。不用因为改个价格颜色就重新走一遍审批流程。

  • 新增免审情形:如果企业只是在自家店铺(经营场所) 或官网、旗舰店(自有互联网媒介) 的产品页面上,客观展示产品名称、外观、价格、规格等必须告知的信息,无需再申请广告审查。这对电商运营者是极大的利好。

  • 延长广告有效期:优化广告有效期制度,减少企业频繁更换广告物料的负担,让好的合规广告能够更稳定地触达消费者。


03
流程优化!二维码、链接也有了新说法

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特殊性,新规完善了诸多细节:

  • 链接跳转也要审:如果广告中带有二维码、网络链接,这些链接所指向的落地页内容,同样纳入广告审查范围。不能主页合规,点进去全是违规宣传。

  • 办事流程更透明:修订了申请补正时限、文号编号规则等,让企业申请广告审查的流程更加顺畅高效。


下一步计划

目前,该《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尽快出台实施。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

此举旨在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服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特别是医疗器械广告将从“泛化监管”走向“精准规制”。



常用查询:
俄罗斯官网 ANVISA 加拿大官网 日本厚生劳动省 更多国外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中国台湾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更多国内查询>>
咨询 咨询

电话

400热线

400-888-7587

深圳热线

0755-86194173、18194049075 、18628333580、19146449057

广州热线

020-82177679、13602603195

微信

二维码

微信公众

二维码

小程序

邮箱

企业邮箱

6176774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