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重要通知,就《广东省医疗器械特殊注册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支持我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优化分路径审评,提升审评审批效率,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医疗器械特殊注册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22日
时间紧迫,只有两周左右的时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请抓紧反馈!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建议(填写附件2《意见建议反馈表》)反馈至指定邮箱:
📧 gdda_qxzcr@gd.gov.cn
⚠️ 注意: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广东省医疗器械特殊注册程序规定—意见建议反馈”字样
温馨提示
本次征求意见涉及我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重要调整,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研发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具有重要意义。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研读征求意见稿,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
时间节点提醒:2026年6月22日截止,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