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2日,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EU)2025/40(以下简称PPWR)已正式全面实施。在PPWR的七大核心义务中,包装最小化与防过度包装(第10条和第24条)是最直接影响产品包装外观与结构的要求——它不仅意味着“大盒装小物”的时代即将终结,更意味着大量以视觉营销为目的的包装设计将被彻底淘汰。本篇为系列专题第五篇,为您深度解析PPWR第10条包装最小化要求与第24条空隙率限制:什么是“必要最小包装”?哪些设计被明确禁止?空隙率如何计算?如何实现合规?📚
PPWR第10条(Article 10)是包装最小化要求的核心条款。根据该条款,自2030年1月1日起,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确保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包装在设计时,其重量和体积均减少到确保包装功能所需的最低限度,同时须考虑包装的形状和材料。
💡 核心逻辑:“营销需求”“视觉美感”等商业理由不再作为增加包装的合法依据。包装存在的唯一理由,是保护产品、确保安全和实现其必要功能。
两个层面的合规要求
PPWR的包装最小化要求实际上分为两个层面:

两个要求相互独立但需同时满足。即使空隙率达标,如果包装本身存在不必要的重量或体积(如过厚的瓶壁、多余的装饰层),仍可能违反第10条的减量要求。
PPWR第10条明确禁止以下包装设计:
1️⃣ 双层壁(Double Walls)
含义:包装采用内外双层结构,外层仅用于放大外观体积,不具备保护功能。
典型示例:豪华礼盒的双层外壁、化妆品包装的装饰性外层。
合规判定:除非能证明双层结构对产品保护、卫生或安全不可或缺,否则视为违规。
2️⃣ 假底(False Bottoms)
含义:包装底部设有夹层或抬高结构,使产品在视觉上显得更大。
典型示例:底部填充大量泡沫或纸板,将产品“垫高”到包装中部。
合规判定:此类仅放大视觉效果的欺骗性包装结构将被禁止。
3️⃣ 不必要层数(Unnecessary Layers)
含义:超出功能需求的额外包装层。
典型示例:产品本身已有独立包装,外面再加多层不必要的保护层或装饰层。
合规判定:每一层包装都必须有明确的功能理由。
4️⃣ 仅用于增加感知体积的设计
含义:任何以“使产品显得更大”为目的的设计特征。
典型示例:超大外盒配极小内物、过厚的装饰性底座、无功能的加厚玻璃瓶底。
📌 关键提示:上述禁止特征均自2030年1月1日起生效。企业不应等待2030年才开始行动——包装结构整改涉及模具开发、供应链切换,周期漫长。
适用对象
PPWR第24条的空隙率限制适用于以下三类包装:
成组包装(Grouped Packaging) :将多个销售单元捆绑在一起的包装
运输包装(Transport Packaging) :用于产品运输的包装
电商包装(E-commerce Packaging) :用于电子商务配送的包装
实施时间
2030年1月1日或根据第24条第2款通过的实施法案生效后3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行业普遍以2030年1月1日为基准提前准备。
⚠️ 注意:欧盟委员会将在2028年2月12日前通过实施法案确定空隙率计算方法。如果实施法案生效日期晚于2027年2月12日,则实施日期相应延后。
空隙率计算公式
空隙率 =(包装内部总容积 − 产品实际占用体积)÷ 包装内部总容积 × 100%
📌 计算要点:
包装内部总容积:以外箱内部长×宽×高计算
产品实际占用体积:产品本体及其销售包装(Sales Packaging)的总体积
填充物计入空隙:气泡膜、泡沫、碎纸、空气枕、珍珠棉等所有填充材料均计入空隙,不能作为规避手段
计算示例 📊
假设某电商包裹:
外箱内部尺寸:40cm × 30cm × 20cm → 总容积 = 24,000 cm³
产品(含销售包装)实际占用:15cm × 12cm × 8cm = 1,440 cm³
填充材料(气泡膜等):不计入产品体积,计入空隙
空隙率 = (24,000 − 1,440) ÷ 24,000 × 100% = 94% → ❌ 不合规
解决方案:更换为更小的外箱(如20cm × 15cm × 10cm = 3,000 cm³)
新空隙率 = (3,000 − 1,440) ÷ 3,000 × 100% = 52% → 仍略超50%
继续优化至18cm × 14cm × 10cm = 2,520 cm³
新空隙率 = (2,520 − 1,440) ÷ 2,520 × 100% = 42.9% → ✅ 合规
⚠️ 特别提醒:销售包装vs电商包装
PPWR第24条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如果销售包装本身被用作电商运输包装(即产品的外包装直接用于发货),则不适用50%空隙率限制。
📌 举例说明:
某品牌护肤品的包装盒既是产品销售包装,又直接用于电商发货(外箱即为产品包装盒)→ 不适用50%空隙率要求
但如果产品放在一个更大的外箱中发货(外箱内有填充物)→ 适用50%空隙率要求
PPWR第10条要求企业在技术文件中证明其包装已减至功能所需的最小值。评估需依据附件IV(Annex IV)的性能标准:

🔑 关键原则:必须针对每一款包装类型,逐一解释为何不能进一步减少重量或体积。“供应商就是这样提供的”或“已经是轻量化设计了”等理由不被接受。
PPWR为包装最小化要求设置了有限的豁免情形:
1️⃣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受欧盟受保护地理标志(PGI) 、受保护原产地名称(PDO) 或传统特产质量保证(TSG) 保护的产品包装,可豁免最小化要求。
2️⃣ 商标或外观设计保护(⚠️ 仅限2025年2月11日前注册)
包装的形状或设计如在2025年2月11日之前已注册为欧盟或成员国商标或外观设计,可豁免最小化要求。
⚠️ 重要:该豁免仅适用于2025年2月11日前已注册的权利。此后注册的商标或设计不再享受此豁免。这意味着新设计的包装必须满足最小化要求,无法通过事后注册来规避。
📌 特别注意:此豁免仅针对第10条最小化要求,不适用于第24条空隙率限制。
3️⃣ 可重复使用包装
在重复使用体系内使用的可重复使用包装,可豁免空隙率限制。
🔴 立即行动(2026-2027)
全面包装审计:对所有SKU的包装进行重量和体积评估,识别“大盒装小物”问题
禁止项排查:检查是否存在双层壁、假底、不必要层数等将被禁止的设计
尺寸优化:减少“万能箱”的使用,引入更多尺寸匹配的包装方案
🟡 短期规划(2028-2029)
空隙率测算:对所有成组/运输/电商包装进行空隙率计算,识别超标项
轻量化设计:在确保功能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材料厚度和重量
技术文件准备:按附件IV标准编制包装最小化评估报告
🟢 长期布局(2030-2037)
2030年达标:确保所有包装满足第10条减量要求,成组/运输/电商包装空隙率≤50%
持续优化:将包装最小化纳入新产品开发流程,在设计阶段即考虑合规
面对PPWR包装最小化与空隙率限制这一影响面广、技术要求具体的合规要求,企业往往面临以下挑战:
法规理解难:第10条减量要求与第24条空隙率限制的区别与关联、豁免条款的适用条件等细节复杂
评估标准不明确:如何证明“已减至功能所需的最小值”?附件IV性能标准如何应用?
整改成本高:包装尺寸调整涉及模具开发、供应链切换、包装线调整,周期长、成本高
技术文件要求高:最小化评估报告需满足附件VII技术文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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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期预告:PPWR系列专题(六)——《可重复使用包装与灌装体系:9项强制条件如何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