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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对《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和《免于进行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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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办发 53 号文要求,进一步优化临床评价路径、提升审评审批效能,4 月 29 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CMDE)发布 2026 版免临床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行业征集意见,截止时间 5 月 29 日,为期 1 个月!

这是继 2025 年(第 19 号、23 号通告)后,免临床目录的又一次重要更新,直接关系到企业注册周期与成本,赶紧划重点👇

✅ 核心文件(2 大目录 + 4 大附件)

  1. 《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6 年征求意见稿)》

  2.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2026 年征求意见稿)》

  3. 医疗器械免临床意见反馈表

  4. IVD 免临床意见反馈表

📊 关键更新:品类扩容,边界更清晰

🔹 医疗器械目录:新增 + 修订,覆盖更广

在 2025 版基础上优化,重点扩充15 患者承载器械子目录,对 02(无源手术器械)、18(医用卫生材料)等子目录描述修订,明确豁免边界,删除高风险特例,微创新、成熟材质产品豁免更友好
代表性新增:产后止血球囊、艾灸仪、生殖道分泌物分析仪器、流式点阵仪器等 Ⅱ 类产品。

🔹 IVD 试剂目录:从 445→573,拟新增 128 项

  • 2025 版:445 项

  • 2026 征求稿:573 项(+128 项)

新增覆盖:
  • 病原体类:埃可病毒、肠道病毒 71 型、肺炎衣原体 / 支原体等 Ⅲ 类检测试剂;

  • 肿瘤标志物:异常凝血酶原(PIVKA-Ⅱ)、高尔基体蛋白 73(GP73)等;

  • 自身抗体、药物浓度监测、维生素检测等 Ⅱ/Ⅲ 类试剂。

⚠️ 重要提示:患者自测、新生儿检测相关产品,不在豁免范围

📝 意见反馈:截止 5 月 29 日,别错过

  • 反馈对象:各医疗器械 / IVD 生产企业、研发机构、行业协会等;

  • 反馈方式:下载对应反馈表(附件 3/4)填写,发送至 qmdivision@cmde.org.cn

  • 邮件主题:注明 “2026 年免临床目录意见反馈”

  • 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逾期不予受理)

💡 行业影响:注册提速,利好合规创新

本次修订延续 “风险可控、成熟豁免” 原则,进一步扩大免临床范围,尤其利好Ⅱ 类无源器械、成熟 IVD 试剂企业:
  • ✅ 缩短注册周期:免去临床试验 / 临床评价,节省 6-12 个月时间

  • ✅ 降低研发成本:大幅减少临床投入,中小创新企业更受益

  • ✅ 明确合规边界:细化产品描述与备注,减少注册争议

🔔 结语

2026 免临床目录是药监 “放管服” 的重要举措,既提升审评效率,也为行业创新注入动力。各企业务必认真研读征求稿,结合产品实际反馈意见,把握政策红利,加速产品上市

附件下载:https://www.cmde.org.cn/xwdt/zxyw/20260430085031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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