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第三批企业找技术“双向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应2025年第三批企业找技术“双向揭榜挂帅”榜单的20家发榜企业的技术需求,公开征集解决方案。本次涉及人工智能、航空航天、高端能源设备、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软件和信息服务、医药健康、农产品精深加工8个产业领域,其中有一个医药健康领域项目——“医用高活性修复新材料重组全长人胶原蛋白产业化技术攻关及应用”,具体明细如下:

我们同步将《通知》中有关揭榜方条件及揭榜程序等内容转载如下:
01 揭榜方条件
(一)具有与“揭榜挂帅”需求榜单相适配的技术研发储备、技术支撑队伍、相关研发经验等。
(二)能充分响应和满足需求方的具体技术研发需求和预期成效。
(三)揭榜方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研发投入强度应达到相应规模或强度(在同行业中处于中等以上水平),具备较丰富的成果产业化经验及较强的市场化经营能力。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与其具有股权关联关系。
(四)无重大科研诚信、安全、环保、税收等事故或不良记录。
02 揭榜程序
(一)对接需求。揭榜方围绕榜单技术需求及揭榜条件要求,与发榜企业充分对接沟通后,可申请揭榜。
(二)系统填报。6月30日18:00前,揭榜方须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益企服务超市”中“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工作专栏,填写提交揭榜申报书、揭榜方案、必要证明材料等。未在工作专栏中提交揭榜申报书及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初审推荐。按照属地化或归口管理等原则,由揭榜方所属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归口管理部门对揭榜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省外揭榜方由经济和信息化厅初审。属联合揭榜的,由牵头揭榜方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线上推荐工作于7月4日18:00前完成,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归口管理部门同步报送正式推荐文件及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
(四)遴选论证。按照《实施“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工作指引(试行)》(川经信技创〔2025〕11号)有关规定,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投资机构、市场用户等,通过现场答辩、材料查验、走访核验等程序,对揭榜方案等情况进行论证,择优遴选确定揭榜方。原则上每个榜单任务最终遴选确定1个揭榜方(可空缺)。
03 支持方式
根据《实施“双向揭榜挂帅” 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川办发〔2024〕52号)文件有关规定,支持揭榜项目在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等区域落地转化。对于符合条件成功揭榜的项目,将按照“总额核定、分期拨付”的原则,给予不超过该项目合同总金额40%的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第三批企业找技术“双向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应2025年第三批企业找技术“双向揭榜挂帅”榜单的20家发榜企业的技术需求,公开征集解决方案。本次涉及人工智能、航空航天、高端能源设备、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软件和信息服务、医药健康、农产品精深加工8个产业领域,其中有一个医药健康领域项目——“医用高活性修复新材料重组全长人胶原蛋白产业化技术攻关及应用”,具体明细如下:
我们同步将《通知》中有关揭榜方条件及揭榜程序等内容转载如下:
(一)具有与“揭榜挂帅”需求榜单相适配的技术研发储备、技术支撑队伍、相关研发经验等。
(二)能充分响应和满足需求方的具体技术研发需求和预期成效。
(三)揭榜方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研发投入强度应达到相应规模或强度(在同行业中处于中等以上水平),具备较丰富的成果产业化经验及较强的市场化经营能力。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与其具有股权关联关系。
(四)无重大科研诚信、安全、环保、税收等事故或不良记录。
(一)对接需求。揭榜方围绕榜单技术需求及揭榜条件要求,与发榜企业充分对接沟通后,可申请揭榜。
(二)系统填报。6月30日18:00前,揭榜方须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益企服务超市”中“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工作专栏,填写提交揭榜申报书、揭榜方案、必要证明材料等。未在工作专栏中提交揭榜申报书及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初审推荐。按照属地化或归口管理等原则,由揭榜方所属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归口管理部门对揭榜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省外揭榜方由经济和信息化厅初审。属联合揭榜的,由牵头揭榜方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线上推荐工作于7月4日18:00前完成,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归口管理部门同步报送正式推荐文件及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
(四)遴选论证。按照《实施“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工作指引(试行)》(川经信技创〔2025〕11号)有关规定,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投资机构、市场用户等,通过现场答辩、材料查验、走访核验等程序,对揭榜方案等情况进行论证,择优遴选确定揭榜方。原则上每个榜单任务最终遴选确定1个揭榜方(可空缺)。
根据《实施“双向揭榜挂帅” 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川办发〔2024〕52号)文件有关规定,支持揭榜项目在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等区域落地转化。对于符合条件成功揭榜的项目,将按照“总额核定、分期拨付”的原则,给予不超过该项目合同总金额40%的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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