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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骨科创伤类耗材接续采购启动,90%量价挂钩新规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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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于2025年10月20日正式发布《浙江省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ZJHCCG-2025-01),标志着浙江省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采购面向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周期为2年

01 采购品种与范围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涵盖接骨板及配套螺钉、髓内钉及配套配件、单独使用的普通接骨螺钉、单独使用的中空(空心)螺钉(非锁定)等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
采购文件明确,产品按系统组成三个采购包:普通接骨板系统、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和髓内钉系统。材质包括钛合金、纯钛或不锈钢,锁定螺钉还可为其他合金。
正式稿与2024年11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医保编码范围和二级目录产品均有所调整。正式稿删除了髓内钉系统下的“其他髓内钉”、“其他螺钉及配件”和“锁定螺钉”,同时在普通接骨板系统和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的二级目录中增加了矫形板和关节融合板。

02 价格联动机制

浙江此次接续采购最大的特点是价格联动机制。
供应报价上限联动2023年公布的京津冀“3+N”省际联盟和北京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
对于在“3+N”创伤集采或北京创伤集采中选的产品,其中选价直接作为本次供应的报价上限。若同报价单位中不同规格型号产品在同一个项目的中选价不同,则以中选价的最低值为该报价单位的供应报价上限。
未在上述两个集采项目中选的产品,则以产品申报二级目录的目录参考价为供应报价上限,且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各省省级挂网价及浙江省内医疗机构采购票面价格。

03 中选规则与分量机制

本次采购采用 “报价即中选” 的简易规则:有效申报的产品,只要申报的供应价格不高于相应供应报价上限,即可获得拟中选资格。
约定采购量分配采用 “两步分量法” 确保量价挂钩。
第一步,医疗机构报量后中选的产品,其采购需求量的90%直接列为约定采购量(遇非整数向上取整)。
第二步,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0%作为剩余量,由报量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同一个一级目录下的其他中选产品。
若中选企业拒绝供应,医疗机构可重新选择,直至所有约定采购量完成双向选择。这一机制既保障了医疗机构的选择权,也确保了采购量的落实。

04 接续采购政策背景

浙江省医保局于2021年7月发布的《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为此次接续采购提供了政策依据。
文件明确了集中带量采购 “期满接续” 的规则:采购协议期满后,将综合考虑质量可靠、供应稳定、信用优良、临床需求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供应企业、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
此次接续采购也体现了浙江省“省级统筹、省市联动、市级联合”的集中带量采购特色。根据《暂行办法》,浙江已形成以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为主体、市级联盟为补充、三级联动的具有浙江特色的集中带量采购模式。

05 行业影响与市场展望

江苏医械圈分析认为,浙江创伤接续带量采购将带来几大市场变化。
一是 头部企业优势加剧。联动北京带量议价中标的企业将受益,头部进口品牌获得喘息机会。
二是 市场集中度提升。浙江创伤市场未来将更集中在头部2-4个品牌手中,中小品牌面临更大挑战。
三是 供应稳定性成为关键。大部分医院会严格考核协议量,中标企业后期保供很重要,直接影响下一轮接续报量。
采购文件还明确了价格联动机制:采购周期内,如其他省级或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新中选价格低于本次中选价格的,相关企业需在30日内申报低价,实行价格联动。
同时,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原中选产品停产的情况,企业应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并以中选价格提供质量和性能不弱于原中选产品的替代产品。
企业申报通道已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开启根据采购文件,企业登录平台填报产品价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未在规期内申报或未按要求申报的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浙江省也于10月20日启动了人工关节及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协议周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排版整理:金飞鹰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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