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飞鹰集团官网!

专注国内外医疗器械咨询服务

注册认证 · 许可备案 · 体系辅导 · 企业培训

400-888-7587

0755-86194173、13502837139、19146449057

020-82177679、13602603195

四川:028-68214295、15718027946

湖南:0731-22881823、15013751550

行业干货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行业干货

返回列表 返回
列表

无菌产品工艺用水难题破解:注射用水是否必须自建系统?答案来了

在无菌医疗器械的设计开发与生产过程中,工艺用水的选择与管理是质量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尤其当生产流程涉及清洗等关键工艺时。许多企业常面临一个实际问题:对于生产中仅少量使用的注射用水,是必须投入成本自建制水系统,还是可以通过严格的供应商管理来外购?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3.8.1 应当确定所需要的工艺用水。当生产过程中使用工艺用水时,应当配备相应的制水设备,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用量较大时应当通过管道输送至洁净室(区)的用水点。工艺用水应当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于直接或间接接触心血管系统、淋巴系统或脑脊髓液或药液的无菌医疗器械,若水是最终产品的组成成分时,应当使用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注射用水;若用于末道清洗应当使用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注射用水或用超滤等其他方法产生的同等要求的注射用水。与人体组织骨腔或自然腔体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末道清洗用水应当使用符合《中国药典》要求的纯化水。” 《北京市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2022版)》中规定,生产企业使用纯化水的,应自行制备;注射用水(灭菌注射用水)如用量较少时可以外购。企业应结合产品实际情况,确定工艺用水流程,充分识别风险,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企业可通过“北京器审咨询和预约系统”咨询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核查检查相关问题。北京市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在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京通”小程序,点击屏幕下方“企业”,完成“请认证企业”后,在“企业服务”界面搜索“医疗器械审评咨询”进入系统。

image

常用查询:
俄罗斯官网 ANVISA 加拿大官网 日本厚生劳动省 更多国外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中国台湾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更多国内查询>>
咨询 咨询

电话

400热线

400-888-7587

深圳热线

0755-86194173、13502837139、19146449057

广州热线

020-82177679、13602603195

微信

二维码

微信公众

二维码

小程序

邮箱

企业邮箱

6176774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