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指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严格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作为事关使用者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产品,必须要有足够的安全有效性保障,而实现这一目标的第一步,就是合规注册生产。医械企业追求利益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一定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也只有这样企业才有可能取得长足发展。
因此,不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都应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及经营,这并非为了应对国家监管,而是为了企业自身的长远利益考虑,假如企业因为眼前一点利益而铤而走险,其后定将后患无穷。金飞鹰,国内外医疗器械注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医械企业的合规经营(生产)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福建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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